陽光訊(張濤 黃強 記者 潘定安)旬陽縣一男子,通過手機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了旬陽籍網友小芳(化名),后將其約至太極城森林公園,實施搶劫。4月3日,旬陽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梁延隨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00元。
33歲的被告人梁延隨是旬陽縣城關鎮(zhèn)草坪社區(qū)居民,去年12月4日,梁延隨通過微信結識被害人小芳,通過聊天得知小芳是保險公司業(yè)務員。當日17時許,梁延隨將小芳誘騙至旬陽縣太極城森林公園,持刀搜走小芳一千二百余元現(xiàn)金和一部蘋果手機后逃離現(xiàn)場。
2013年12月9日,小芳的朋友在得知此情況后報案,梁延隨在接受訊問時,對搶劫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認為,被告人梁延隨的行為構成搶劫罪。但其能如實坦白,并且其親屬代其繳納罰金,預交了退賠款,根據法律規(guī)定,可以從輕處罰。
法官提醒:虛擬社會中要懂得保護自己,不要輕信陌生人,以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