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陜西省在職副廳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在行業(yè)性、聯合性社會團體兼任法定代表人、會長的有40人。隨著1月23日省委組織部、省監(jiān)察廳、省民政廳下發(fā)《關于清理規(guī)范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通知》,這40位領導干部將全部退出其在社會團體兼任的領導職務。
此次清理范圍包括:各級黨政機關及所屬部門、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在職副處級以上(含非領導職務)、在省民政廳登記的社會團體兼任秘書長以上領導職務的領導干部(兼任社會團體名譽職務、常務理事和理事的不在清理范圍)。還有在社會團體中擔任2個以上領導職務,任期超過2屆,年齡超過70周歲的退(離)休領導干部。
專項清理工作所涉及的社會團體,換屆變更備案手續(xù)應于3月底前完成,在職黨政領導干部逾期未退出,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清理工作未完成的社會團體,年檢將不予通過。(記者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