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唐建橋)日前,紫陽縣民政局、財政局、扶貧開發(fā)局聯合下發(fā)《關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fā)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紫民發(fā)〔2016〕253號),全面提高城鄉(xiāng)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推進低保線與扶貧線“兩線合一”,形成兜底精準扶貧合力。
根據文件要求,全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現行440元/人·月提高到455元/人·月。新標準從2016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為確保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fā)政策有效銜接,文件明確規(guī)定,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農村低保,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是屬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二是目前能夠確定脫貧攻堅期內無法通過各類扶貧幫扶措施脫貧的喪失勞動力和沒有自我發(fā)展能力的困難家庭;三是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低保規(guī)定條件的家庭。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程序審核后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并全面實施扶貧政策。